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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為

註冊時間: 2005-12-21
文章: 492
來自: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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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
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
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
不治, 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 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
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 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 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而造成人員死傷,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明顯有重大缺失,
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現在我全懂了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
你開的是砂石車,第一下下去沒死成植物人
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給他死
工會幫我出兩百萬,保險再來賠,我再貼幾百萬結案,人命是可以買賣的!!
簡單來說
投保巨額的意外險
站在斑馬線上,等公車轉彎,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
你贏定了~
沒有一家敢不賠,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請轉寄出去
讓許多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
警覺一下,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的國家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
因為很簡單,你犯法再先,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
我何錯之有,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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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哥
太空梭騎士


註冊時間: 2006-07-25
文章: 1495
年齡: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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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雖然偶不懂"法律"
但台灣的"怪異"現象特別的多~~
哪天."雖小"..遇到白爛or白痴...
還是注意行車安全..還有別人的安全.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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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鹿
阿鹿仔
灌水王


註冊時間: 2006-10-28
文章: 2468
來自: 台北八里 年齡: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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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台灣人權可是世界第一的
大家一切還是要注意安全的 |
_________________ 一台陪我上班下班、爬山、郊遊、全家出遊的好夥伴
做任何理財投資前,最好跟您的理財專員好好溝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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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EO
此帳號已被封鎖
~鐵馬王子~
灌水達人

年齡: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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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撞傷人要賠滴反而比撞死人要賠滴還多.... |
_________________ 正淡出八克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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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心王-威利
本來面目
特級灌水王


註冊時間: 2005-09-18
文章: 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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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會在近期內刪除
很抱歉我不是要搞大頭症
是因為提到了倒車壓死人 能賠比較少的殘酷現實
在不通情理的不周全法律下
我必須偽善地希望會讓人想肇逃或倒車壓死人的文章被刪除
希望樓主與以上幾個大大能夠原諒及體會我將要刪除本文的想法
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
_________________ 皇國の興廢此の一戰に在り、各員一層奮勵努力せよ!
大羊絕對是適合男女老幼地,衝衝撞撞只是大家對他地誤解。大羊更加是一門藝術,一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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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DGE
鄉下人
747騎士


註冊時間: 2006-07-25
文章: 799
來自: 新竹 年齡: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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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利大!!
這篇很值得台灣人看哩.
個人認為!!以上所陳述乃事實非教育,本文並不影響社會風氣.
順便研究研究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跟(有注意而來不及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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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心王-威利
本來面目
特級灌水王


註冊時間: 2005-09-18
文章: 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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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DGE 寫到: |
威利大!!
這篇很值得台灣人看哩.
個人認為!!以上所陳述乃事實非教育,本文並不影響社會風氣.
順便研究研究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跟(有注意而來不及反應)" |
有道理! 該留~
應該來這邊的羊友大多是成年人
都到了可以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年紀
或許是我杞人憂天吧
若有其他不同意見 那就再另行討論吧!
感謝鄉下人提點!  |
_________________ 皇國の興廢此の一戰に在り、各員一層奮勵努力せよ!
大羊絕對是適合男女老幼地,衝衝撞撞只是大家對他地誤解。大羊更加是一門藝術,一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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