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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為







註冊時間: 2005-12-21
文章: 492
來自: 桃園市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八月 08, 2007 4:51 pm 引言回覆回頂端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

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

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

不治, 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 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

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 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 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而造成人員死傷,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明顯有重大缺失,

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現在我全懂了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

你開的是砂石車,第一下下去沒死成植物人

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給他死

工會幫我出兩百萬,保險再來賠,我再貼幾百萬結案,人命是可以買賣的!!





簡單來說

投保巨額的意外險

站在斑馬線上,等公車轉彎,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

你贏定了~

沒有一家敢不賠,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請轉寄出去

讓許多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

警覺一下,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的國家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



因為很簡單,你犯法再先,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

我何錯之有,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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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哥




太空梭騎士
太空梭騎士



註冊時間: 2006-07-25
文章: 1495

年齡: 54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八月 08, 2007 6:38 pm 引言回覆回頂端

哦!!

雖然偶不懂"法律"

但台灣的"怪異"現象特別的多~~

哪天."雖小"..遇到白爛or白痴...

還是注意行車安全..還有別人的安全.才是..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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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鹿

阿鹿仔




灌水王
灌水王



註冊時間: 2006-10-28
文章: 2468
來自: 台北八里
年齡: 53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八月 08, 2007 7:00 pm 引言回覆回頂端

是呀
台灣人權可是世界第一的
大家一切還是要注意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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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馬王子~

灌水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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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51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八月 11, 2007 12:27 am 引言回覆回頂端

在台灣...撞傷人要賠滴反而比撞死人要賠滴還多....

_________________
正淡出八克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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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心王-威利


本來面目

特級灌水王
特級灌水王



註冊時間: 2005-09-18
文章: 4804

發表 發表於: 星期日 八月 12, 2007 3:02 am 引言回覆回頂端

這篇我會在近期內刪除
很抱歉我不是要搞大頭症
是因為提到了倒車壓死人 能賠比較少的殘酷現實
在不通情理的不周全法律下
我必須偽善地希望會讓人想肇逃或倒車壓死人的文章被刪除

希望樓主與以上幾個大大能夠原諒及體會我將要刪除本文的想法
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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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國の興廢此の一戰に在り、各員一層奮勵努力せよ!
大羊絕對是適合男女老幼地,衝衝撞撞只是大家對他地誤解。大羊更加是一門藝術,一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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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DGE

鄉下人




747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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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6-07-25
文章: 799
來自: 新竹
年齡: 54

發表 發表於: 星期日 八月 12, 2007 8:08 am 引言回覆回頂端

威利大!!
這篇很值得台灣人看哩.
個人認為!!以上所陳述乃事實非教育,本文並不影響社會風氣.

順便研究研究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跟(有注意而來不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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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心王-威利


本來面目

特級灌水王
特級灌水王



註冊時間: 2005-09-18
文章: 4804

發表 發表於: 星期日 八月 12, 2007 6:51 pm 引言回覆回頂端

HODGE 寫到:
威利大!!
這篇很值得台灣人看哩.
個人認為!!以上所陳述乃事實非教育,本文並不影響社會風氣.

順便研究研究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跟(有注意而來不及反應)"


有道理! 該留~
應該來這邊的羊友大多是成年人
都到了可以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年紀
或許是我杞人憂天吧
若有其他不同意見 那就再另行討論吧!

感謝鄉下人提點! 吹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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