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羊俱樂部

大羊公告版 - <重新公告,火速閱讀>申請內政部團體章程定案...非正式理監事名單公佈P4

管理捆工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00 am
文章主題: <重新公告,火速閱讀>申請內政部團體章程定案...非正式理監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大型速克達(大羊)俱樂部 (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第 三 條
本會為以推廣正當休間機車活動為宗旨。

第 四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推廣大型速克達機車。

二、辦理大型速克達車友相關聯誼活動。

三、參與機車團體相關活動。

四、不定時舉辦公益活動。

五、協助政府,民間推廣機車安全教育。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
務,主要為交通部。

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 二 章   會  員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年滿二十歲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或重型機車駕照及贊同本會宗旨者。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第 九 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維護團體形象之義務。

第 十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
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十一 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 十二 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 三 章  組織及職權

第 十三 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
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

會員代表任期兩年,其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
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本會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第十五條
本會置理事 13 人、監事 7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
立理事會、監事會。

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兩人,候
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理事、監事得採用通訊選舉,但不得連續辦理。通訊選舉辦法由理
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六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 5 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選舉副理事長二人。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副理事長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八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定期調閱監督協會帳務。

六、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九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
事會主席。

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
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二十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
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及副秘書長兩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
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
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

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
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
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各若干人,
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  議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
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
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之請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
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
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
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
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
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監事會至少每六個月各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在理事會會議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依照理事會決定的工作方針協助理事長領導會務,相關需決議之工作細項,超過半數常務理事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理事
、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三百元,團體會員新台幣五百元。

二、會員捐款。

三、委託收益。

四、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
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
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
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
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
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
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三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
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
更時亦同。

大羊NO.1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40 am
文章主題:
看完了....ㄟ......頭也暈了@@...........
tototo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45 am
文章主題:
關於那個第二章第七條:.......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 ......

這個好像不少人沒有說
而且以多元化來說........要不要改成----擁有重型機車以上之駕照

另外,關於那個會費的部份
那個----個人會員新台幣一百元,團體會員新台幣五百元
個人會員指的是?
自由人小P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51 am
文章主題:
這個都還需要修改! 所以不合宜的地方請儘量提出讓大家討論! 洩洩!
並不是這樣就定案送出去的溜!
好運傑森邱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0:05 am
文章主題:
恩..這些章程並不是確定版..
還要請各位大大們提出問題或是意見
以利改進啊~~
shiau4333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0:43 am
文章主題:
本人鼓掌通過台灣大型機車速克達俱樂部的成立。日後向政府爭取速克達車友的權利有很大的助力。且關於大型機車的相關法令之調查、宣佈、實施....。內政部會第一時間函知本會,使所有會員羊友都可以受惠喔!!!
dietcoke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2:16 pm
文章主題:
爭取路權
通過!
Saber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2:59 pm
文章主題:
會費可以增加一點,個人意見!
ccp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7:11 pm
文章主題:
希望可以用樹狀圖表示整個組織架構,也可以看的更清楚,用文字敘述很難連貫.
阿生哥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0:48 pm
文章主題:
一、個人會員:凡年滿十八歲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及贊同本會宗旨者。

十八歲應該無法考"大型"重型機車駕照
COLEO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1:12 pm
文章主題:
把組織給予法人化...八六...真有尼滴... Laughing
村哥 - 星期四 一月 25, 2007 11:32 pm
文章主題:
申請要通過 Razz 要先有理、監事等名冊 歹勢啦
毛筆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12:43 pm
文章主題:
一、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的差別是?
二、年滿20歲才有辦法考大型重型機車駕照,那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的地方是不是要再做些調整呢?
自由人小P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6:35 pm
文章主題:
會會, 會調整, 有任何問題儘量題出!! 86有空會更新的!
自由人小P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6:41 pm
文章主題:
村哥 寫到:
申請要通過 Razz 要先有理、監事等名冊 歹勢啦


看來村哥大好像是有經驗的車友哦? 可否請您指導下呢? ^^
其實很多人都在苦思這方面的相關規定及申請步驟...如果能有
經驗的人提供協助,會有效率許多! 謝謝!
小鹿鹿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8:34 pm
文章主題:
村哥說的沒錯

條文確定後,理監事人員要先選出後
才能報
SVIEK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8:49 pm
文章主題:
阿生哥 寫到:
一、個人會員:凡年滿十八歲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及贊同本會宗旨者。

十八歲應該無法考"大型"重型機車駕照

本人建議改為:凡年滿貳拾歲,並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贊同本會宗旨者。
因為年滿二十歲,在法律上,才視為「成人」and騎250CC,只要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如果要求,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那騎250的人,有人資格會不符,
提供一點小意見,供參考.
自由人小P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9:32 pm
文章主題:
以上意見都已抄收! 待86公布更新!
村哥 - 星期五 一月 26, 2007 11:22 pm
文章主題:
自由人小P 寫到:
村哥 寫到:
申請要通過 Razz 要先有理、監事等名冊 歹勢啦


看來村哥大好像是有經驗的車友哦? 可否請您指導下呢? ^^
其實很多人都在苦思這方面的相關規定及申請步驟...如果能有
經驗的人提供協助,會有效率許多! 謝謝!

我只是在超商打工的工讀生 歹勢啦
我要翻點書看看 歹勢啦
以前有沒有認真唸 歹勢啦

毛筆 - 星期日 一月 28, 2007 9:56 am
文章主題:
剛剛看到三立福爾摩沙事件簿中,警大教務長所提到的一些訊息,當有以下三點逐漸成型的時候,有可能就成為飆車族,而我們大羊不可能會跟飆車族畫上等號的不是嗎?所以把三點列出來,大家參考一下。
一、馬力加大。
二、組織化。
三、暴力化。
再以上三點當中,就有兩點了,不曉得警政署那邊會是怎麼看我們的,不曉得以上那三點是要如何的明定出來,或者是要不要訂在組織章程中,要再請各位研討囉!

以上是個人的小小意見,如有不妥之處,請多包涵。
村哥 - 星期日 一月 28, 2007 10:54 am
文章主題:
毛筆 寫到:
剛剛看到三立福爾摩沙事件簿中,警大教務長所提到的一些訊息,當有以下三點逐漸成型的時候,有可能就成為飆車族,而我們大羊不可能會跟飆車族畫上等號的不是嗎?所以把三點列出來,大家參考一下。
一、馬力加大。
二、組織化。
三、暴力化。
再以上三點當中,就有兩點了,不曉得警政署那邊會是怎麼看我們的,不曉得以上那三點是要如何的明定出來,或者是要不要訂在組織章程中,要再請各位研討囉!

以上是個人的小小意見,如有不妥之處,請多包涵。

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故警大教務長是引申組織幫派條例的說法,不是申請社團團體、政黨的條例規定,不要想太多 Arrow
Sodacat - 星期日 一月 28, 2007 11:01 am
文章主題:
我有一些組織社團的參考資料
因為我們老闆很熱愛這種活動~
哈!!
希望能幫的上忙ㄛ~~
大羊NO.1 - 星期日 一月 28, 2007 1:00 pm
文章主題:
毛筆 寫到:
剛剛看到三立福爾摩沙事件簿中,警大教務長所提到的一些訊息,當有以下三點逐漸成型的時候,有可能就成為飆車族,而我們大羊不可能會跟飆車族畫上等號的不是嗎?所以把三點列出來,大家參考一下。
一、馬力加大。
二、組織化。
三、暴力化。
再以上三點當中,就有兩點了,不曉得警政署那邊會是怎麼看我們的,不曉得以上那三點是要如何的明定出來,或者是要不要訂在組織章程中,要再請各位研討囉!

以上是個人的小小意見,如有不妥之處,請多包涵。

那全國大型重近促進會應該也算嚕 Embarassed ........
也包含了其中兩項了 Embarassed
自由人小P - 星期一 一月 29, 2007 12:35 am
文章主題:
Sodacat 寫到:
我有一些組織社團的參考資料
因為我們老闆很熱愛這種活動~
哈!!
希望能幫的上忙ㄛ~~


打貓...那請問一下那些資料方便提供參考嗎? 呵呵!
村哥 - 星期二 一月 30, 2007 10:19 am
文章主題:
1.申請社會團體。
2.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
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發起人須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左列情事為限:
一 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
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 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三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第一項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必須要有羊友真實年籍資料,以便警政單位素行查詢。

村哥 - 星期三 一月 31, 2007 1:04 pm
文章主題:
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1. 設立社團者,應訂定章程,其應記載之事項如左:
一 目的。
二 名稱。
三 董事之人數、任期及任免。設有監察人者,其人數、任期及任免。
四 總會召集之條件、程序及其決議證明之方法。
五 社員之出資。
六 社員資格之取得與喪失。
七 訂定章程之年、月、日。
2. 社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如左:
一 目的。
二 名稱。
三 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四 董事之姓名及住所。設有監察人者,其姓名及住所。
五 財產之總額。
六 應受設立許可者,其許可之年、月、日。
七 定有出資方法者,其方法。
八 定有代表法人之董事者,其姓名。
九 定有存立時期者,其時期。
社團之登記,由董事向其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行之,並
應附具章程備案。

3. 社團之組織及社團與社員之關係,以不違反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
為限,得以章程定之。

4.社團以總會為最高機關。
左列事項應經總會之決議:
一 變更章程。
二 任免董事及監察人。
三 監督董事及監察人職務之執行。
四 開除社員。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5. 總會由董事召集之,每年至少召集一次。董事不為召集時,監察人得召集
之。
如有全體社員十分一以上之請求,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時
,董事應召集之。
董事受前項之請求後,一個月內不為召集者,得由請求之社員,經法院之
許可召集之。
總會之召集,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於三十日前對各社員發出通知。通知
內應載明會議目的事項。

6. 總會決議,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
社員有平等之表決權。
社員表決權之行使,除章程另有限制外,得以書面授權他人代理為之。但
一人僅得代理社員一人。
社員對於總會決議事項,因自身利害關係而有損害社團利益之虞時,該社
員不得加入表決,亦不得代理他人行使表決權。

7. 社團變更章程之決議,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社員四分三以上
之同意,或有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書面之同意。
受設立許可之社團,變更章程時,並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8. 社員得隨時退社。但章程限定於事務年度終,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
社者,不在此限。
前項預告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9. 已退社或開除之社員,對於社團之財產無請求權。但非公益法人,其章程
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社員,對於其退社或開除以前應分擔之出資,仍負清償之義務。

10. 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
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社員,對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未當場表
示異議者,不在此限。
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11.社團得隨時以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12.社團之事務,無從依章程所定進行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
關係人之聲請解散之。
請大家發表意見 歹勢啦


我是騎EGO150白色的小村 歹勢啦 (超商打工買大羊 流口水啦 )
新竹容 - 星期三 二月 07, 2007 1:31 am
文章主題:
提供 參考一下
民法第 二 款 社團
第 45 條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其取得法人資格,依特別法之規定。

第 46 條 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第 47 條 設立社團者,應訂定章程,其應記載之事項如左:
一 目的。
二 名稱。
三 董事之人數、任期及任免。設有監察人者,其人數、任期及任免。
四 總會召集之條件、程序及其決議證明之方法。
五 社員之出資。
六 社員資格之取得與喪失。
七 訂定章程之年、月、日。

第 48 條 社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如左:
一 目的。
二 名稱。
三 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四 董事之姓名及住所。設有監察人者,其姓名及住所。
五 財產之總額。
六 應受設立許可者,其許可之年、月、日。
七 定有出資方法者,其方法。
八 定有代表法人之董事者,其姓名。
九 定有存立時期者,其時期。
社團之登記,由董事向其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行之,並
應附具章程備案。

第 49 條 社團之組織及社團與社員之關係,以不違反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
為限,得以章程定之。

第 50 條 社團以總會為最高機關。
左列事項應經總會之決議:
一 變更章程。
二 任免董事及監察人。
三 監督董事及監察人職務之執行。
四 開除社員。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第 51 條 總會由董事召集之,每年至少召集一次。董事不為召集時,監察人得召集
之。
如有全體社員十分一以上之請求,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時
,董事應召集之。
董事受前項之請求後,一個月內不為召集者,得由請求之社員,經法院之
許可召集之。
總會之召集,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於三十日前對各社員發出通知。通知
內應載明會議目的事項。

第 52 條 總會決議,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
社員有平等之表決權。
社員表決權之行使,除章程另有限制外,得以書面授權他人代理為之。但
一人僅得代理社員一人。
社員對於總會決議事項,因自身利害關係而有損害社團利益之虞時,該社
員不得加入表決,亦不得代理他人行使表決權。

第 53 條 社團變更章程之決議,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社員四分三以上
之同意,或有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書面之同意。
受設立許可之社團,變更章程時,並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第 54 條 社員得隨時退社。但章程限定於事務年度終,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
社者,不在此限。
前項預告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 55 條 已退社或開除之社員,對於社團之財產無請求權。但非公益法人,其章程
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社員,對於其退社或開除以前應分擔之出資,仍負清償之義務。

第 56 條 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
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社員,對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未當場表
示異議者,不在此限。
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第 57 條 社團得隨時以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 58 條 社團之事務,無從依章程所定進行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
關係人之聲請解散之。
鐵釘 - 星期五 二月 16, 2007 10:43 am
文章主題:
建議只要年滿20歲成人即可,否則這對愛重車的殘障人士有點殘忍!!!

宗旨的話可以加一條:協助政府,民間推廣機車安全教育!!!<----用這一點來協辦政

令宣導有油水可以撈!!!
自由人小P - 星期五 二月 16, 2007 12:07 pm
文章主題:
謝謝..以上意見都會好好保存並日後討論!!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wii - 星期四 四月 05, 2007 9:46 pm
文章主題:
看完了
david1211 - 星期二 四月 24, 2007 1:25 am
文章主題:
只要對大家有幫助 我都舉雙手贊成~
管理捆工 - 星期三 六月 27, 2007 6:13 am
文章主題:
目前組織構想大約如下

理事長 一人
秘書長 一人

常務理事三到五人(包含三位北中南區代表)其中兩人為副理事長

理事十二人(建議各車種每種車種為一人,包含北部,中部,南部三區團體召集人三人為常務理事)

監事五~七人(熱心推舉出來)

會員 超級多人 吹口哨 .

請各車種或地區推舉代表人,
準備開始造冊

理事長
秘書長

常務理事
常務理事
常務理事(北區召集人)
常務理事(中區召集人)
常務理事(南區召集人)
常務理事裡面兩人為副理事長

理事
AN650
SW600
T-max
XT500
YP250
AN250
RV250
KYMCO250
國產速克達


監事
監事
監事
監事
監事
監事
監事

Yellow, Roger, 賴爸, 自由人小P, Snoopy小葉, 胖頭
小至, 小陳涼麵, DENNY, Tototo, 鎮守, 老貓, 明泰BB
好運傑森邱, 怪博士, 狼狗, 獅心王........(其他沒想到的請例舉)等等應該都可以幫忙在上述位置裡面,幫忙大羊成長茁壯

先選好理事,看是理事長要推舉還是另外選?
監事也可以推舉,目前小弟會先推薦一些人選上去,看看大家有何意見
都還是可以更改,如果有熱心自願者也請報名喔
大家再表示意見
robert5899 - 星期三 六月 27, 2007 7:47 am
文章主題:
推薦理事一名!

八六
yellow - 星期三 六月 27, 2007 12:38 pm
文章主題:
幾項建議

理事長
1.建議由會員選舉公開投票
2.必須是有時間可以參加相關重車權益公聽會,或出席相關重車界活動
3.可以是有給職(一些會務的推動,車馬費是必須的,費用可從輔助款裡運用,每月付2千或幾佰走路工)
4.有能力與台灣其他重車協會互動,甚至是為大羊爭取福利者

副理事
備位職,理事長有事時,由副理事代職

秘書長
可不用推選,主要為輔助理事長會務活動,因此可由理事長選派


其他理監事由會員選舉出任
監事建議5人就好
.pun to. - 星期三 六月 27, 2007 1:23 pm
文章主題:
86大

理事長 副理事長 常務理事 理事都是理事會的成員 均要由會員大會投票選出 建議是13人單數好了
監事會應該就是七人 也是要由會員大會投票選出 其中有三個人是常務監事
理事會負責會務的運作
監事會負責監督財務與會務執行
理事長可聘任秘書長及財務長各一人 協助理事長會務運作執行與財務收支等
另外可設立活動組 推廣組 技術組等等各種分組分別選定組長 副組長

目前想到的建議是這些 剩下的細節需要的話再來討論了
刺激 - 星期四 六月 28, 2007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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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村哥~~!!!!^^
毛筆 - 星期四 六月 28, 2007 8:11 am
文章主題:
那個....在鮪魚盃的時後不是說要辦尾牙嗎?

在此之前可以弄個選舉人名單,然後在尾牙的時後,簽到加投票

在用餐還有一片歡愉的氣氛中,可以選出各個負責人

不曉得這個方法可行性如何?

推薦:

理事長:八六

常務理事(北區召集人) :胖頭

RV250:小倫
↑ 我可是認真推薦的,小倫這個人雖然愛喇賽,但做事真的很用心^^
yellow - 星期四 六月 28, 2007 1:23 pm
文章主題:
毛筆 寫到:
那個....在鮪魚盃的時後不是說要辦尾牙嗎?

在此之前可以弄個選舉人名單,然後在尾牙的時後,簽到加投票

在用餐還有一片歡愉的氣氛中,可以選出各個負責人

不曉得這個方法可行性如何?

推薦:

理事長:八六

常務理事(北區召集人) :胖頭

RV250:小倫
↑ 我可是認真推薦的,小倫這個人雖然愛喇賽,但做事真的很用心^^


不建議再拖到尾牙
tototo - 星期五 六月 29, 2007 11:29 pm
文章主題:
大羊…加油 太爽啦
喵仔 - 星期二 七月 03, 2007 9:54 am
文章主題:
小弟資淺...但想推薦南區代表一枚...

照顧羊友不遺餘力的.....阿湯哥... Cool Cool
snoopy小葉 - 星期二 七月 03, 2007 11:51 am
文章主題:
喵仔 寫到:
小弟資淺...但想推薦南區代表一枚...

照顧羊友不遺餘力的.....阿湯哥... Cool Cool

+1竊笑

從無到有總是辛苦的.
八六大:謝謝啦竊笑
劉小倫 - 星期二 七月 03, 2007 12:01 pm
文章主題:
毛筆 寫到:
那個....在鮪魚盃的時後不是說要辦尾牙嗎?

在此之前可以弄個選舉人名單,然後在尾牙的時後,簽到加投票

在用餐還有一片歡愉的氣氛中,可以選出各個負責人

不曉得這個方法可行性如何?

推薦:

理事長:八六

常務理事(北區召集人) :胖頭

RV250:小倫
↑ 我可是認真推薦的,小倫這個人雖然愛喇賽,但做事真的很用心^^

尾牙還久勒,來搞個"中秋月圓羊團圓"不就很讚!?
吃個飯,順便選嘍~

謝謝毛筆的推薦,但偶還沒當兵...也不是有領導能力的料......
但"化蝦"倒是很適合我~ Laughing
不吃魚的貓 - 星期一 七月 16, 2007 7:27 pm
文章主題:
感謝各位大大們的用心!
大羊.GOGOGOGOGOGO!!!!!!!!
我推薦......新竹容大大!!!!!!
因為他的領域比較廣!!
COLEO - 星期五 八月 17, 2007 2:35 am
文章主題:
那郭偶推...小楊...阿毛...高大陳..炸雞小義...
管理捆工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2:16 am
文章主題:
看了一下..社團年度是從每年一月一日開始的
所以我們可以在成立之後,十二月的時候訂立年度工作表
付諸實行.....25號的時候可以稍微提出來討論一下
關於所有的幹部配置...可能會先由小弟跟幾位資深羊友討論之後公佈之
因為目前有能力跟有熱心的人員太多...如果未能入選的也請不要太過於氣餒
因為大羊是長長久久的...很多東西都會輪替
必要時還可以增大編製...能夠為這個社會做些事情才是最終的目的
現在人選很多...實在有點擔心職務太少 讓我抽煙沉思一下
理事13人監事7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兩人...榮譽理事長...
好像沒有顧問或是榮譽顧問這個編製喔....? 是這樣子的嗎
管理捆工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3:40 am
文章主題:
理事:Yellow 鎮守愛情 高大小陳 村哥 涼麵小陳 小威 文毅 牛仔王 明泰BB An250 鐘興 獅心王
監事:小至,Roger,DENNY,威爾康,Tototo,小義,好運傑森邱
秘書長:胖頭
副秘書長:
小培,浪跡天涯?
榮譽理事:怪博士,狼狗,Saber
以上都還未詢問意願

還有很多人
例如:吉偉/阿生哥
/阿猜/Furry,小杜,毛筆,哈士奇,牛魔王,小叮噹,........
很多都是未滿三十的青年才俊(粉紅色字樣的)
有些真的要留力後用.....所以請不要急,未來大羊會是你們來主導
還有很多大大沒有寫到的請趕快告知
這種名單...還是很草創的名單...很有可能有大變動
不要太在意喔
基本上,還希望以30歲以上的熱心羊友為優先考慮
還有望中南部羊友推薦..最好中部一位,南部也一位年紀能夠...
還請大家集思廣益...小弟認識的人也不多 歹勢啦

小陳427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8:06 am
文章主題:
管理捆工 寫到:
看了一下..社團年度是從每年一月一日開始的
所以我們可以在成立之後,十二月的時候訂立年度工作表
付諸實行.....25號的時候可以稍微提出來討論一下
關於所有的幹部配置...可能會先由小弟跟幾位資深羊友討論之後公佈之
因為目前有能力跟有熱心的人員太多...如果未能入選的也請不要太過於氣餒
因為大羊是長長久久的...很多東西都會輪替
必要時還可以增大編製...能夠為這個社會做些事情才是最終的目的
現在人選很多...實在有點擔心職務太少 讓我抽煙沉思一下
理事13人監事7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兩人...榮譽理事長...
好像沒有顧問或是榮譽顧問這個編製喔....? 是這樣子的嗎


小弟無心擔任 理事一職
其他更有能力跟有熱心的大大還很多
還請八六大另選他人當任
讓小弟專注於工作與家人
謝謝您囉
感恩
心花怒放
捌陸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8:48 am
文章主題:
小陳427 寫到:

小弟無心擔任 理事一職
其他更有能力跟有熱心的大大還很多
還請八六大另選他人當任
讓小弟專注於工作與家人
謝謝您囉
感恩
心花怒放

那您的理事位置由好運傑森邱來接任好了,然後傑森邱的監事位置由小楊大大來接任
另外像是健二,老施,總帥等大大...應該也可以擔任一些職務吧?
新的編制如下
理事:Yellow,鎮守愛情,高大小陳,獅心王,明泰BB,文毅,牛仔王,An250,鐘興,好運傑森邱,村哥,小威
監事:小至,Roger,DENNY,威爾康,Tototo,小義,小楊
秘書長:胖頭
副秘書長:
小培,浪跡天涯?
榮譽理事:怪博士,狼狗,Saber
以上都還未詢問意願

還有很多人
例如:吉偉/阿生哥
/阿猜/Furry,小杜,毛筆,哈士奇,牛魔王,小叮噹,劉小倫,........
很多都是未滿三十的青年才俊(粉紅色字樣的)
有些真的要留力後用.....所以請不要急,未來大羊會是你們來主導
理事裡面紅字的是(常務理事)的預先名單...還有可能更改
還有很多大大沒有寫到的請趕快告知
目前都還是草創名單,沒有選到的請別太在意

Anonymous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9:34 am
文章主題:
報告86老大

小弟認為阿湯哥比小弟適當多了 是否將小弟的理事一職讓與阿湯

另外 新竹容 容哥應該也是不錯的人選呦

小小淺見
感激不盡
.pun to.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3:57 pm
文章主題:
八六大
有關秘書長一職
以目前小弟的情況
沒辦法挪很多時間在大羊的會務運作
秘書長的職務將無法兼顧
請八六大大再徵詢有意願的羊友來擔任
謝謝八六
tototo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4:08 pm
文章主題:
加油!
小弟盡全力幫忙


Cool 但,要排在老婆、小孩之後!
WEWE_LIN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4:26 pm
文章主題:
如果可以替大羊盡一份力小弟願意幫忙.

我在推薦一名 台中幫的大家長 彰化阿舅 來當理事
(大羊帳號 Quest )
pandamormo小陳 - 星期三 十一月 21, 2007 5:52 pm
文章主題:
WEWE_LIN 寫到:
如果可以替大羊盡一份力小弟願意幫忙.

我在推薦一名 台中幫的大家長 彰化阿舅 來當理事
(大羊帳號 Quest )


這位大大很熱心的 Laughing 幫推一把
阿生哥 - 星期四 十一月 22, 2007 3:07 am
文章主題:
八六 寫到:
例如:吉偉/阿生哥[/color]/阿猜/Furry,小杜,毛筆,哈士奇,牛魔王,小叮噹,劉小倫,........
很多都是未滿三十的青年才俊(粉紅色字樣的)
[/size]


八六大~
人家也是粉紅色的 Cool
小杜年紀比我大 竊笑
牛仔王 - 星期四 十一月 22, 2007 3:28 am
文章主題:
86大~小弟接下來要忙到過完年~
要幫忙年後OK.現在可是要擠時間出來歐!
再推薦快樂老施 健二 總帥 pandamormo小陳
謝謝~!
牛仔王 - 星期四 十一月 22, 2007 3:30 am
文章主題:
還有自由人小P啦~差點忘了~^^~!
村哥 - 星期四 十一月 22, 2007 9:20 am
文章主題:
胖頭. 寫到:
八六大
有關秘書長一職
以目前小弟的情況
沒辦法挪很多時間在大羊的會務運作
秘書長的職務將無法兼顧
請八六大大再徵詢有意願的羊友來擔任
謝謝八六

鐵屁股少1點就有時間了 Cool
捌陸 - 星期四 十一月 22, 2007 9:45 pm
文章主題:
阿生哥 寫到:

八六大~
人家也是粉紅色的 Cool
小杜年紀比我大 竊笑

粉紅色....嗯...偶沒有跟你去游泳過...所以 歹勢啦 不知道你也是粉紅色的 Razz
粉紅的很嫩耶... 嗚嘴微笑
ader1113 - 星期六 十一月 24, 2007 1:45 am
文章主題:
大羊愈來愈成長了.................加油............
小鹿鹿 - 星期六 十一月 24, 2007 9:26 am
文章主題:
ader1113 寫到:
大羊愈來愈成長了.................加油............


是啊
大羊越來越有規模了
捌陸 - 星期六 十一月 24, 2007 11:44 pm
文章主題:
正式的理監事名單在今天討論之後
有很多的方法跟腦力激盪
所以明天可能是一個籌備會,還不算是成立大會
不過目前已經請有法學專長的羊友來做整個架構的統籌
請大家明天就是來簽個名...然後繳個錢 300元...吃個飯
再討論一下細節即可

明天會再跟大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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